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招生计划
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我院可根据学科需要和生源状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招收语种:英语
英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2)或PETS-5 (WSK)60分以上(35岁以下);
(3)或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
(4)或托福80分以上;
(5)或雅思6分以上;
(6)其他:a )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本科或硕士学位;或b) 本科或硕士毕业论文用英语写作;或c) 具备2年(含)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学习或所学项目为全英文授课的经历。可免除英语成绩的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院,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7.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
1.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2025年博士生的考生(以推荐免试方式申请直接攻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名路径:104材料科学与工程系、105生物材料系。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学院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30日。
注:我院将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于2025年4月左右开放二次报名,请考生关注我院发布的通知。
3.向报考院系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25年1月3日前将报考材料邮寄或提交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办公室(圣诺楼)。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1202。注意:请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校内无法直接送达。
报考材料包括(按顺序装订,封面须有清单):
(1)《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4)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若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应提交说明)、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12)考生自述(字数不限,手写签名):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注明报考专业及意向报考的主导师姓名;
(1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
四、申请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审查
我院指定专人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基本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并通知本人。
2.专家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交由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核。
材料审查组根据事先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原则,对每个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
3.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查结果进行审议,原则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
考核名单将报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备案。名单同意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发布考核通知并通知申请人。
五、考核
(一)资格复审
我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英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成绩(百分制)=笔试(30%)+面试(70%)。
1. 笔试
满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50%)+专业英语(50%)。笔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和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过程全程录像。
2. 面试
满分100分,重点考查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知识背景、科研能力。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五位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英语水平(30%):每个学生5分钟时间,考查学生的专业英语的口头表达和快速理解能力。
科研能力(40%):每个学生8分钟时间PPT介绍硕士期间工作和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考查学生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综合能力(30%):每个学生7分钟时间,针对本人研究工作和研究计划进行提问,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目标性、以及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能力等。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谈: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学术诚信: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对考生的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查。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考生考核结果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2.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同意备案后,在学院网上公示。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三)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考核、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至少要达到60分。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
体检表须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办公室(圣诺楼)。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1202。注意:请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校内无法直接送达。
八、日程安排
日期 | 招生工作安排 |
12月5日 -12月30日 | “申请-考核”考生和少民计划专项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报名 |
1月3日前 | 考生将报考材料提交或邮寄至学院 |
1月10日前 | 学院完成申请人基本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并通知本人 |
3月20日前 | 学院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 |
3月31日前 | 完成考核录取工作 |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2181202
申诉电话:0592-2181202
电子邮箱:clzs@xmu.edu.cn
十、其它
若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