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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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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山伴海,等你加盟——厦门大学材料学院诚聘全球英才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浏览次数: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位于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学院地理位置优越,依山伴海,毗邻南普陀寺。学院成立于2007年,下设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和生物材料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源于1960年设立的高分子专门化方向,1986年在全国高校首创设立的材料化学专业,1997年建系;生物材料系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厦门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学院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厦门大学材料学科已进入全球材料科学ESI前6.1‱,已成为我国高水平材料类专业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材料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24人。专任教师共66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23人,助理教授12人,另有非全职教师9人。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2人(含兼职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含校内合聘4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3人,国家“四青人才”7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8人,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福建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省级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共50人,市级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60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被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近年来,获得福建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1项,福建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项。学院注重在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学术活动丰富,“全国大学生材料设计邀请赛”“高校材料学科研究生凌峰论坛”和“材料产业调研博士团”形成品牌,学院“2+8”新生引导计划经验被光明日报等重点报道。学生创新团队获第三届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十强),第四届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亚军),2018“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实践赛金奖。

    学院现有高性能陶瓷纤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表界面工程与高性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特种先进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防火阻燃材料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13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中国专利优秀奖4项,其他省市奖励17项,作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高等学校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福建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等。2019-2023年,学院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450余项,累计到校科研经费超4.5亿元。

    学院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包括公共实验中心平台、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平台、生物材料公共平台、厦门市高分子材料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纳米材料合成实验室平台等。其中材料公共实验室和生物抗菌材料实验室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生物材料方向还拥有多个共享实验室,包括:动物观察室,洁净细胞培养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微生物及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等。

    学院面向海内外长期招聘优秀人才,诚挚邀请全球英才加盟!


    一、招聘对象

    海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材料科学相关领域研究的优秀人才,包括应届博士,博士后等。优先考虑具有以下研究背景的优秀人才:

    1. 陶瓷纤维及复合材料

    2. 功能高分子与生物材料

    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

    5. AI for materials

    6. 超材料

    7. 先进金属材料

    8. 先进表征技术


    二、招聘岗位及支持措施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拥有杰出的学术声誉和学术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近五年科研成果丰富。

    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南强青年拔尖人才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两类:A类人才和B类人才。A类人才聘任教授职务,B类人才聘任副教授职务。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1.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岁。

    (2)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高层次青年人才。

    2.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5岁。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本学科领域顶尖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领域一流期刊发表过一系列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科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3年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3)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其中在本校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具有两年及以上本校以外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

    (4)符合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高层次青年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可经绿色通道程序申报B类人才。

    支持措施

    1.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A类人才)

    岗位: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补贴待遇;其中对于从海外引进并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青年人才,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6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60万元),续聘期(5年)发放补贴10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160万元);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按厦门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约11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200-300万元(不含国拨经费)

    团队:分配研究生招生名额。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医疗:享受厦门市医疗保健待遇

    2.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B类人才)

    岗位:聘任副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2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280万元),续聘期(5年)经评估优秀发放补贴5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0万元);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150万元

    团队:根据学院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招生名额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三)优秀助理教授

    1.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非应届博士不超过35周岁,应届博士不超过32周岁;

    (3)符合优秀助理教授任职条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2. 待遇

    岗位:新引进助理教授实行准聘制管理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A档助理教授薪酬及生活补贴税前45万元/年,住房安家补贴5万元;B档助理教授薪酬及生活补贴税前35万元/年,住房安家补贴5万元;若入选省市有关人才项目,另可按政策享受生活补贴,如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8万元)、福建省C类人才补贴(25-50万元)等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经费:从校长基金等支持

    团队:根据学院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招生名额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


    (四)常规师资

    常规师资分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新引进助理教授和副教授聘为准聘岗位,新引进教授一般聘为长聘岗位。准聘助理教授的每个合同期为三年,总合同期不超过六年;准聘副教授的合同期为五年。准聘助理教授、副教授待准聘合同期内通过考核评估并取得长聘岗位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

    (3)应聘教授职务不超过45周岁,应聘副教授职务不超过40周岁,应聘助理教授职务不超过35周岁;

    (4)符合我院各级职务的其他任职条件。任职条件规定中涉及成果时间范围的,应聘教授职务为近5年内,应聘其他职务为近3年内。

    2. 待遇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政策提供安家补贴;若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可按政策享受不低于25万元的生活补贴;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四年;提供租房补贴(教授3800元/月,副教授3100元/月,助理教授2850元/月,发放48个月);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可从校长基金申请支持

    空间:提供实验和办公空间

    团队:根据学院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招生名额;教授或博导可招收博士后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五)博士后

    薪酬及福利:20万元-50万元/年(含政策性补贴),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科研能力及表现,进一步追加配套

    科研经费: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住房:可申请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对外交流:在站期间可根据科研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发展路径:在站期间可应聘教职、申报南强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

    其他:享受五险一金、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

    以上岗位薪酬待遇以申请时最新政策为准。


    三、应聘方式

    1. 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网址:http://jobs.xmu.edu.cn/),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并提交应聘申请。

    2. 通过材料学院招聘邮箱提交申请材料(邮箱:clrs@xmu.edu.cn),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简述、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等。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职位+厦门大学材料学院”。申请者可以通过以上任意一种渠道应聘。学院对应聘者简历材料进行筛选、评估,并通知意向人选面试。

    联系人:朱老师

    咨询电话:+86-592-2189017

    电子邮箱:clrs@xmu.edu.cn

    网址:https://cm.xmu.edu.cn/

    微信公众号:XMU天生我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