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学院现启动2023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我院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一)校级奖学金
奖学金项目
| 奖励
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
| 1
| 10000元/名
| 限报1名,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本科生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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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家澍奖学金
| 1
| 10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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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希烈奖学金
| 1
| 8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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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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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
中国银行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
黄仲咸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
鹭燕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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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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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唱国际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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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向奖学金
奖学金项目
| 名额分配
| 奖励金额
|
陈掌谔奖学金
| 体育特长生参评,不限申报名额,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评选10名。
| 25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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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项目
| 名额分配
| 奖励金额
|
葛文勋奖学金
| 仅面向工程技术学部学生评选;一个单位限申报1名(本或研),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3名。
| 1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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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面向本科生、研究生评选,一个单位限申报两名(本、研各1名),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15名。
| 5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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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 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 5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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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 2名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 5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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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奖学金
| 面向西藏等边远地区(含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的本科生评选,申报名额不限,最终评选10名。
| 2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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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办法
1、此次奖学金评审依据《(厦大学〔2011〕42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材料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细则》(2012年修订版)执行。
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和加分项。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成绩和其他加分项的时间范围为:2021-2022第二学期、2021-2022第三学期、2022-2023第一学期。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附件1)。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1.《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修订版》;
2.《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
4. 相关证明材料
包含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没有证明的事迹不得填入),且需简练语言,规范表述,严格参照范本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二)专项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1.相应奖学金申请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
2.《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
3. 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校级奖学金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
4. 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命名):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需附上志愿汇评审年度时长截图);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4)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5)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6)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有意申报各项校级奖学金的同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均需要完成班级民主评议,请自行联系班长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好《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将民主评议表与其他评审材料一同提交。
专项奖学金提交要求:电子版材料统一格式“厦门大学专项奖学金(本科生)申请材料-姓名”,于3月14日10:00前将纸质材料(单独夹子/回形针)交到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统一格式“厦门大学专项奖学金(本科生)申请材料-姓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cltw@xmu.edu.cn。
除专项奖学金外其他奖学金提交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每人单独夹子/回形针)提交给所在班班长,相应电子版材料统一格式“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材料-姓名”发给班长,班长于3月15日17:00前统一将所有纸质材料交到团委办公室,同时将各班相应电子版材料统一格式“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材料-年级-班级”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cltw@xmu.edu.cn。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申请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顺序)必须一致。《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务必自行算好分数,学院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核。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不再催补不予算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晚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5、因实行学校差额评选,参评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请申报三大奖、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若要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请同时提交其他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
学校通知: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