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毕业班本科生:
2021-2022学年毕业班评奖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评优的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厦门大学关于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规定》(厦大学〔1995〕4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1.材料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共评选43人次,(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共计27人次,其他六种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16人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2.本科生的表彰人数分别为: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
|
本科生
| 9
| 18
| 16
|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通知;
(二)学院组织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已获得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1-2022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1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电子版
1.《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二)纸质版
1.《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为保证毕业生在离校前能顺利、及时地领到奖学金,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6月6日(周一)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务必装入档案袋中)交至班长处。班长汇总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交到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后以“班级+毕业班奖学金材料”命名发送至:cltw@xmu.edu.cn。申报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同学,可先行申报,待本学年成绩确定后再补交成绩单(预计6月中上旬)。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申请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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