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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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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15 浏览次数:

材料学院全体同学:

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16 修订稿)》;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具体名额如下:

三好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

21

5

5

研究生

28

7

7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符合《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7.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学生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陆网站http://219.229.80.207/或tice.xmu.edu.cn查询本人体测成绩。2021-2022学年体测成绩查询版块为“查询评优数据”,若对成绩有疑问,可在值班时间联系体测中心。思明校区:明培体育馆115,电话2180851,周一至周五,8:20—11:00,14:30-17:00;翔安校区:综合楼A113,电话2189505,周二、四,上午8:20-9:50。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将《申请表》、《统计表》、《自测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提交班长

本科生纸质版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提交至团委办公室林老师处;同时电子版以“20XX级本科生X班评优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cltw@xmu.edu.cn;

研究生纸质版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提交至团委办公室丁老师处;同时电子版以“20XX级硕/博X班评优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clyjs@xmu.edu.cn。

请各班于2022年9月19日17:00前按上述要求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每人单独一个档案袋提交):

(1)学习成绩登记表(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版);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体现作者与通讯单位信息的论文首末页;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8)本科生体测成绩查询结果截图;

3. 申请奖项的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系统于9月19日截止)。

附件1:厦门大学荣誉称号相关评选办法.rar

附件2:厦门大学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