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评选工作,现将学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
二、名额分配指标
1.国家奖学金
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至我校名额,以学院为单位分配名额。我院具体名额如下:
材料学院
| 博士生
| 学术型硕士
| 专业学位硕士
|
2
| 2
| 4
|
2.校级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学院可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
(2)其他校级奖学金
奖项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奖励对象
|
航天科技集团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
| 1
| 2000元/人
| 全日制研究生
|
三、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 号)
2.《厦门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0年修订版)》
3.《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老生参评适用)
5.《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学生参评适用)
6.《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
四、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有厦门大学材料学院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本人二作)的科研成果。
(七)其他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9月30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林老师处(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标注姓名),相关材料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请按《填写规范》要求填写,请勿遗漏个人签名和导师签名),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2)《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承诺书》(一式一份,需要手签);
(5)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或从学生事务大厅直接打印);
(7)奖项申请自测分数表(一式一份,学生根据学院评奖细则对自身事迹材料分数化,以供后期审核)
(8)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 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② 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9月30日之前取得;
④ 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clyjs@xmu.edu.cn,邮件标题为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XXX,内容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二)申请校级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9月24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林老师处(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标注姓名),相关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如对应奖项有特殊申请表则提交该表,一式一份或两份;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5)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6)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7)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8)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9)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系统内审核通过,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10)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正文首页的复印件(首页需含有期刊名称、论文题目、DOI号、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以及文章发表日期等信息);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按最高值计分;
⑤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2.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clyjs@xmu.edu.cn,邮件标题为:研究生校奖评审材料-XXX,内容包括: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如对应奖项有特殊申请表则提交该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为不影响学校评审进度,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2021年9月22日
附件一 2021-202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zip
附件二 2021-2022研究生校级奖学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