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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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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05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人;二等1000/人;三等500/人。

(二)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三)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人;二等3000/人。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32022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3年度成绩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电子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发到材料学院团委邮箱(cltw@xmu.edu.cn),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原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各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中如实、详细填写申请信息,截止时间:2024311。联系人:林老师,2185400


附件: 附件材料包.zip

1.实施办法相关文件

2.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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