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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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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 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生:

学院现启动2020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中,面向我院本科生的共9项12个名额。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如下:

(一)基础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4.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二)各项奖学金明细

奖学金项目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奖励对象

申请条件

“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

1

10000元/名

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全校实行差额评定,落选的候选人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1

3000元/名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成绩隶属全院最优15%以内; 3、在评奖当年未参评其他奖项; 4、德、智、体全面优良。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1

3000元/名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成绩隶属全院最优15%以内; 3.在评奖当年未参评其他奖项; 4.德、智、体全面优良。

中国银行奖学金

1

3000元/名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成绩隶属全院最优15%以内;

3、在评奖当年未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4、德、智、体全面优良。

黄仲咸奖学金

2

3000元/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 3.在学术研究、社团活动等方面有特长或突出表现;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鹭燕奖学金

1

3000元/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环保公益活动;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经确认为贫困生者)的学生优先考虑。

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

2

3000元/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黄希烈奖学金

2

5000元/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

评审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评审年度内如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名次或取得发明专利者,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

3.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环保公益活动。

福建农信“福万通”奖学金

1

5000元/名

1.热爱祖国,关心“三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思想活跃,研究生具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4.奖学金中的25名面向农村大学生(大学前生源地为农村)评选,定向至经济学院本科生的及面向其他学院评选的研究生;

5.撰写或发表过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等相关内容学术论文或文章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曾在福建农信系统实习、调研或参加其他相关学术活动并形成报告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茅台奖学金

1

5000元/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审年度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选年度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经确认为贫困生者)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评审办法

1、此次奖学金评审依据《(厦大学〔2011〕42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材料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细则》(2012年修订版)执行。

智育分中的成绩分算法采用“学分绩点”,计算结果可以由教务系统自动生成。成绩和其他加分项的时间范围为:2018-2019第二学期、2018-2019第三学期、2019-2020第一学期。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因学生尚未返校,学生相关申报材料应以电子版材料为主。申报同学务必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一)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1.《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

4. 相关证明材料

包含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没有证明的事迹不得填入),且需简练语言,规范表述,严格参照范本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二)其他校级奖学金

1.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

4. 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命名):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月10日(周二)12:00前将申请材料按要求顺序整理在一个文件夹(各表格、证明材料务必命名准确清楚),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cltw@xmu.edu.cn,邮件名为: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材料—姓名。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申请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务必自行算好分数,学院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核。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不再催补不予算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过201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9年国家奖学金、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0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附件:申请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