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材料学院位于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毗邻南普陀寺。学院成立于2007年,下设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和生物材料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源于1960年设立的高分子专门化方向,1986年在全国高校首创设立的材料化学专业,1997年建系;生物材料系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厦门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学院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厦门大学材料学科已进入全球材料科学ESI前6.1‱,已成为我国高水平材料类专业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材料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院坚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有高性能陶瓷纤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表界面工程与高性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特种先进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防火阻燃材料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13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近五年,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450余项,累计到校科研经费超4.5亿元。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8人,其中教授33人,副教授21人,助理教授14人。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2人(含兼职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含双聘4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3人,国家“四青人才”7人(其中6名为学院近三年培育),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8人。
学院面向海内外长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诚挚邀请全球英才加盟!
一、招聘对象
海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材料科学相关领域研究的优秀人才。
招聘学科方向:陶瓷纤维及复合材料、海工装备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材料与医学工程、功能陶瓷与玻璃。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50岁,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近五年科研成果丰富。
薪酬待遇: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人选
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有36个月及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2.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3.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薪酬待遇: 纳入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A类人才支持。
(三)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A类人才、B类人才)
申报条件:
1. 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高层次青年人才。
2. 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本学科领域顶尖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领域一流期刊发表过一系列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科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3)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其中在本校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具有两年及以上本校以外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
(4)符合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高层次青年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可经绿色通道程序申报B类人才。
支持措施:
1.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A类人才)
岗位:一般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补贴待遇;其中对于从海外引进并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青年人才,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6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60万元),续聘期(5年)发放补贴10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160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按厦门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约11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20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不含国拨经费);
团队:除提供研究生招生指标外,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医疗:享受厦门市医疗保健待遇。
2.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B类人才)
岗位:一般聘任副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2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280万元),续聘期(5年)经评估优秀发放补贴5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0万元);若入选省市有关人才项目,另可按政策享受生活补贴;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厦门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150万元科研启动费;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三、应聘方式
1. 欢迎有意向加盟的人才将个人简历、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秘书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职位+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学院对应聘者简历材料进行筛选、评估,并通知意向人选面试。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4月15日关闭,欢迎有意向申报的人才与我院对接。
咨询电话:+86-592-2189017
电子邮箱:clrs@xmu.edu.cn
网址:https://cm.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