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现面向全校开展兼职辅导员的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人数
兼职辅导员岗位,计划人数为4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及获得推免资格的大四本科生;
2.热爱学生工作,有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道德品质优良,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5.学业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在校党政机关部门实习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待遇情况
1.兼职辅导员工作时间达到1年以上的,学院将出具任职证明。
2.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由用工单位发放劳酬,一般情况下每年发放10个月(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如特殊在岗情况下可另行申报)劳酬,每月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元。
3.兼职辅导员任职满一年且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的,可以参加学校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
四、招聘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月18日,应聘者填写《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并交到材料学院团委办公室(报名表请发送到邮箱cltw@xmu.edu.cn)。
2.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后续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将短信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老师:0592-2185400
附件: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