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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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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次数:

材料学院全院研究生:

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我院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名额分配

奖励金额

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

博士1名,硕士1

(学校差额评选)

10000/

鑫展旺奖学金

博士1名,硕士1

(面向材料学院厦大-鑫展旺“研发中心”、“福建省固体表面涂层材料技术开发基地”研究生)

2500/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硕士2

3000/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硕士1

3000/

黄仲咸奖学金

硕士1名,博士1

3000/

曹德旺奖学金

博士1

4000/

吴宣恭奖学金

硕士1

5000/

黄希烈奖学金

博士1

8000/

闽都陈嘉庚公益基金会•厦门国际银行奖学金

博士1

3000/

国泰君安筑梦强国奖学金

博士1

10000/

鑫展旺奖学金2名指定给“厦大-鑫展旺研发中心”、“福建省固体表面涂层材料技术开发基地”(如没有符合校级奖学金评奖条件的推荐人选,获奖学生可在所在学院产生)。

二、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3.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材料学院2013年修订)》;

4. 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申报学生务必仔细查看各项奖学金具体要求。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5.参评研究生还需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申报校级奖学金所有成果的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6.此次参评成绩以310日(含)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二)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4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 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需在31417:00前提交;学院将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如有发现造假行为,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纪律处分。

因专项奖学金和三大奖实行学校差额评选,参评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请申报三大奖、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若要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请同时提交其他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

提交要求:纸质版材料交到材料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统一格式“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打包发送至邮箱clyjs@xmu.edu.cn

相关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申请表,若对应奖项有特殊申请表,请提交该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若对应奖项有特殊汇总表,请提交该表;

32024上半年校级奖学金申请分数自测表;

4)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系统内审核通过,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

5)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正文首页的复印件(需含有期刊名称、论文题目、DOI号、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以及文章发表日期等信息,建议用签字笔将相关信息标注出来);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理工、管理类中科院分区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6)学习成绩登记表;

7)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8)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9)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请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校通知: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5431.htm


附件: 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