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我院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 名额分配 | 奖励金额 | 备注 |
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 | 1名 | 10000元/名 | 学校差额评选 |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 1名 | 3000元/名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 |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 1名 | 3000元/名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 |
黄仲咸奖学金 | 1名 | 3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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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奖学金 | 1名 | 3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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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都陈嘉庚公益基金会•厦门国际银行奖学金 | 1名 | 3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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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奖学金 | 1名 | 3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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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希烈奖学金 | 1名 | 8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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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2.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基本要求
1.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平均至少完成20小时的志愿服务;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心理素质良好,评审周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5.有意申报各项校级奖学金的同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均需要完成班级民主评议,请自行联系班长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好《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将民主评议表与其他评审材料一同提交。
6. 参评学生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包含学生评审周期修读的所有主修课程,同一门课程,每次修读成绩均纳入计算。
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成绩和其他加分项的时间范围为:入学至2024年2月25日。
参评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成绩和其他加分项的时间范围为:2022-2023第二学期、2022-2023第三学期、2023-2024第一学期,即2023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25日。
(二)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需在3月14日17:00前提交;学院将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如有发现造假行为,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纪律处分。
因专项奖学金和三大奖实行学校差额评选,参评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请申报三大奖、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若要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请同时提交其他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
提交要求:纸质版材料交到材料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统一格式“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打包发送至邮箱cltw@xmu.edu.cn。
相关材料如下:
(一)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
《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修订版》、《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表。
包含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没有证明的事迹不得填入),且需简练语言,规范表述,严格参照范本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二)其他校级奖学金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及志愿汇评奖年度内的工时截图;
(2)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3)科研成果: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正文首页的复印件(需含有期刊名称、论文题目、DOI号、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以及文章发表日期等信息,建议用签字笔将相关信息标注出来);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理工、管理类中科院分区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4)加分涉及的材料;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申请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顺序)必须一致。《材料学院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自测分数表》务必自行算好分数,学院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核。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不再催补不予算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校通知: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5431.htm
附件: 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