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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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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材料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主要涉及两类工作:一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党组织的发展对象。根据《厦门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大委综〔2022〕27号),现将学院2024年秋季“推优”工作(本次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通知如下:

一、 候选人申报

申报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

(2)共青团员,团龄至少1年;

(3)政治思想先进、道德品行先进、发挥作用先进、执行纪律先进,详见附件2《厦门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大委综〔2022〕27号);

(4)没有其他不符合推荐的情况。

申报人填写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申请汇总表》,发各团支部书记报名并汇总。

申报人提前准备个人自述材料: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述评,重点介绍个人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和认识。

二、 “推优”流程

1.团支书收集相关候选人材料,确定“推优”大会时间,给分管辅导员报备,通知班级团支部全体同学参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书主持“推优”会议,会议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书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基本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参会人员进行两次无记名投票:第一次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赞成”或者“反对”的民主评议投票(需要超半数);第二次从所有候选人中选出1-2位最佳推荐人员。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候选人现实表现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推荐汇总表和推荐人情况介绍),提交给分管辅导员。

3.学院团委对各团支部报送推荐人选进行讨论确定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三、 时间安排

1.候选人提交申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申请汇总表》和 个人自述材料。截止时间:9月7日晚上8点,电子版提交给各班团支书汇总。9月7日团支书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和材料。

2.“推优”大会时间:建议9月8日(也可自行安排)。9月9日中午12点之前,各团支部形成书面材料(汇总表和推荐人情况介绍),提交推荐结果给分管辅导员,没有提交的支部视为没有推荐。每个团支部本次可推荐1-2人,且2024级新生团支部不参与本次推优。

3.公示时间:9月10日-9月12日

联系人:蔡老师 0592-2189008 csn@xmu.edu.cn

共青团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