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级新生:
根据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精神以及学校通知,为做好我院2024级新生信息采集及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录取的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由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统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院校学生集体户手续。
根据省内省外不同情况,收集每个需落户新生的落户材料。
(一)省外新生:
1.户口迁移证(迁移原因应体现“招生”,出生地和籍贯应详细到市县,如XX省XX市,XX市XX县);
2.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双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请该学生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且签名、日期);
3.人口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准确,特别是签字需要手签,不得打印),(请用正楷准确填请用正楷准确填写,特别是父母亲身份证号码,请核实后正确填写!!!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请复印有当事人身份证及发证机关公章两面,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日期);
4.落户人员的电子档一寸标准证件照,文件名为该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规格小于20K);
5.《厦门大学2024年新生花名册及需落户新生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此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连同个人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一同发送csn@xmu.edu.cn。
(二)省内新生: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请该学生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且签名、日期);
3.人口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准确,特别是签字需要手签,不得打印),(请用正楷准确填请用正楷准确填写,特别是父母亲身份证号码,请核实后正确填写!!!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请复印有当事人身份证及发证机关公章两面,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日期);
4.本省生源自愿迁移户口声明书(附件3);
5.《厦门大学2024年新生花名册及需落户新生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此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
上述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
请需要办理落户或者迁移的同学,按不同情况,及时提交完整准确的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上午12点。纸质材料本科生交林锦昊老师,研究生(硕博)交蔡胜男老师,电子材料统一发csn@xmu.edu.cn。
附件:
1.人口信息采集表
2.厦门大学2024年新生花名册及需落户新生信息采集表
3.本省生源迁移户口声明
材料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