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学生:
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和主动提出申请。(申请者需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名额见《附件2》,助学金详细情况介绍见《附件3》。)
2. 学生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由学院进行初审。(截止时间:11月25日10:00)(之前已评定的项目不再填写)
3.经学院初审公示学生名单后,需根据《附件3》要求准备好相关报送材料(申请表、感谢信等),需提交纸质材料的,交至材料学院团委办公室辅导员处;需提交电子材料的,以“助学金项目名称-姓名”发到材料学院团委邮箱(cltw@xmu.edu.cn)。(材料格式参照附件4申请材料、附件5感谢信撰写指南)
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全体受助学生均为我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鼓励和支持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骨干团队(QQ群:714813031)。
附件: 助学金申请相关附件.rar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