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材料学院关于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9-16 浏览次数:

材料学院全体同学

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学院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情况

今年下半年我院校级奖学金有3个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和1个宝钢特等提名奖,其中宝钢特等提名奖为全校差额评选:

奖学金项目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参评对象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1

3000

研究生

2

3000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宝钢特等提名奖

1

10000

研究生

备注: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本次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经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产生的该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由我校作为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经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后,确定其是否获评特等奖。如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材料学院2013年修订)》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4

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他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意味着如果获评本次奖项,将失去今年国奖评选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1)本科生将附件6《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8《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交。

(2)研究生将附件7《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0《材料学院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自测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交。

2. 宝钢特等提名奖

将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3《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交。

提交时间:9月20日12:00前

提交类型:电子版及纸质版

本科生:电子版以“20XX级本科生-姓名xxx-校奖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cltw@xmu.edu.cn纸质版交到材料学院圣诺楼207团委办公室林老师处(纸质版需与电子版一致;需本人签字;每个人一个文件袋并在封面写上名字)。

研究生:电子版以20XX级硕/-姓名xxx-校奖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clyjs@xmu.edu.cn纸质版交到材料学院圣诺楼207团委办公室曾老师处(纸质版需与电子版一致;需本人及导师签字;每个人一个文件袋并在封面写上名字)。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5910日至2026910日。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科研成果分级分类(T1/T2/E/I/G1/G2,请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厦大人〔202529 号)标准执行,具体可询人事秘书或科研秘书。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申请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事项

本科生评选需完成班级民主评议,班长提交民主评议表格。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的民主评议表同时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线上投票截图或线下投票照片。

联系人:曾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21890082185400


学校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22.htm


材料学院 

2026916